【请您注意】关于武陵区惩戒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
2021-09-13 10:12:0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蔺萍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885

关于武陵区惩戒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

(第一批)

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,严厉打击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,整治中缅跨境违法犯罪活动,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现根据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开展缅北劝返工作要求,拟对丁文媞等15名武陵区籍滞留缅北人员作出惩戒决定,并采取以下惩戒措施:

一、滞留缅北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,应积极主动在9月30日前回国,并在入境前7天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。其家属应配合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,对于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,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犯罪情节较轻的,可以依法免除处罚。如上述人员仍一意孤行,拒不回国,公安机关将采取进一步惩戒和刑事强制措施。

二、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、手机卡等业务,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、电话卡(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,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、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;电话卡包括电信、移动、联通手机卡,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、物联网卡)。

三、暂停滞留缅北人员的户籍业务办理。

四、对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三代家庭成员,在入团、入党、参军、考录公务员政治审查时,一律严格把关(原则上不予通过)。

五、对滞留缅北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常,一律取消其本人所有政策性补贴(助)资金。
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武陵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

2021年9月9日


来源:武陵公安

监制:向艳艳

出品人:王艺英

一审:何勇  二审:徐靖峰  三审:邱伟

武陵融媒编辑:蔺萍 


责编:蔺萍

来源:武陵区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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